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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量:275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同时切实消除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所有学校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和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及家长,从即日起,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务必全面落实佩戴安全头盔要求;各单位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学生家长群、告家长书等方式,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发放《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附件1);要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安全出行、文明骑行知识,为引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切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开展一次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并严格落实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是:

1.凡是提供电动车停放的单位,必须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停放区要远离人员集中场所、消防重点部位),并按停放区面积配置灭火器具。

2.凡是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单位(严禁电动汽车在校园内充电),必须建设安装和使用定时充电、智能保护等装置,必须在充电区域设置“学生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停放区出入口及显著位置)。

3.要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火灾隐患;完善校内充电地点尤其是地下车库的火灾防护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灭火、 喷淋、报警等设施;要把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落实每日防火巡查(电动自行车停放时段内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4.要严格对校园内首层门厅、楼梯间、狭窄走道、宿舍楼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确保充电自行车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杜绝因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停放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5.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园)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要求,迅速组织排查,针对不足和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保障相关经费投入和整改进度,及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2.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报表》(附件2)、《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3)报区教育局。上报前须经校(园)长签字、盖单位公章,单位留存一份归档;《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报表》和《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可以图片形式插入word文档格式后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发送到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jtjyjajk@163.com。

附件1: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附件2:校内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报告表

附件3: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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