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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量:3327次

各学校:

根据《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赴省内外高校访学的优秀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为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二、报送材料

请各学校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5点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2.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4.近五年科研成果(复印件)。出版论著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论文,课题需复印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评估表、结题鉴定书、结题证书、结题报告。

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所需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rsk1852@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民中心A栋组织人事科752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2881852。

三、其他事项

1.培养周期一般为1学年,采用全脱产学习方式。

2.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工作年限、任教年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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