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教育局>> 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民办幼儿园教育收退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06    浏览量:2534次

各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常市监竞争﹝2022﹞23号)和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疫情期间中小学、幼儿园相关退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经济利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经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对全区民办幼儿园教育收退费现状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全区民办幼儿园收退费工作台帐及相关账册。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依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08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幼儿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跨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及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等违规行为。

(二)疫情期间退费政策落实情况。依据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疫情期间中小学、幼儿园相关退费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幼儿园不执行退费政策要求,或未按政策要求的标准进行退费,或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未完成退费等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28 日,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检查、跟踪整改三个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7月6日—7月11日):单位自查,对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现场检查阶段(7月12日—7月19日):区教育局将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一同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自查及整改情况,完成教育收退费专项检查汇总表。

跟踪整改阶段(7月20日—7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汇总、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期整改的幼儿园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专项检查是强化民办幼儿园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收退费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退费管理和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教育收退费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完成自查整改和迎接检查工作。 

(三)抓实抓细,深入开展。各民办幼儿园要对照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尤其是社会反响较大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到位。

附件:2022年金坛区民办幼儿园教育收退费专检查汇总表

昨天访问: 243863  |  今天访问: 104552  |  本月访问: 3983179  |  上月访问: 5995832  |  访问总数: 153121108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