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校服选购流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量:496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校服管理,强化过程监督,确保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行为规范有序,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2〕33号)、《常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暂行办法》(常教计〔2022〕8号)文件精神,制定《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校服选购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服选用工作组。学校应成立校服选用工作组,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工作组成员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等组成,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工作组总人数的80%。
二、征求选用校服意见。学校应按照自愿原则就是否需要选用校服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经选用校服年级2/3以上家长同意后(新生报到可发放征求意见),学校方可进入采购流程。
三、明确校服采购时段。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学校应在规定时段的起始年级开展采购意向征集。
四、规范确定校服式样。校服选用工作组随机抽取不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为代表,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选用组人数的80%,确定校服的款式、颜色等。
五、投标资格核实审查。校服采购要组织人员对投标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进行核实审查,对被列入校服生产“黑名单”(参照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附件:
1.校服采购前期准备工作流程图
2.校服采购过程工作流程图
3.校服合同执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