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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9-06    浏览量:4073次

各中小学: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2〕8号)、《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至11月26日结束。

二、活动对象

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等主题内容,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行动计划分别确定了小学、初中、高中以及高等教育四个阶段,包括了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具体实践目标和任务见附件1)。本次活动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学生需要完成本年级的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

四、开展方式

(一)学校层面:请学校根据组织流程开展活动(见附件2)。学校具体操作见“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附件3)、“校区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附件4)、“班级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附件5)。

(二)学生层面:学生根据学生操作手册开展活动(见附件6)。

(三)注意事项:2021年与2022年已经完成注册、认证的学校管理员,可直接登录管理平台开展活动组织工作。学校管理员如有调整,需重新在网站完成新管理员的注册、认证工作,请于9月10前完成重新注册并上传材料完成管理员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见附件2)。学生与教师账号由学校管理员统一生成后下发。校区管理员、班级管理员账号由学校管理员下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不设置校区管理员、班级管理员。行动计划的相关情况,均可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中查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提高站位,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和广泛参与,确保本校学生参与率高,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常州市教育局法规处将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台,每月统计、通报各地各校参与情况,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校要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加强指导,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防止增加教师和学生的负担。

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杨银生,联系电话:82825373,邮箱:jtsjyjfjk@126.com。

活动联系电话:010-88819626、88819617

用户支持:010-88819614

      附件:

     1.“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  

     2.学校组织流程

     3.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4.校区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5.班级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6.学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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