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2-09-08 浏览量:5284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掌握文件精神和相关报销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严格按照新标准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常财综﹝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