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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督导室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量:2733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金坛区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方案>的通知》(坛教字〔202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材料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上报教师发展中心的材料

教师在常州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区级论文评选一等奖(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及以上的论文,汇总表及相关复印件。

以上材料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1520室(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局大楼15楼)。

二、需上报教育局办公室的材料

1.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中获集体奖励;

2.学校特色做法、创建、举措、成果或师生典型在区级以上媒体独立发表或推介(媒体含电视、纸媒、官网、官微等);

3.教师和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论文除外)。

以上材料分类形成目录,并将佐证材料(如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形成电子材料报送局办公室邮箱(jtqjyjbgs2022@126.com)。

三、需上报教育局规财科的材料

1.学校2021年12月份年度结转前的培训费支出明细表(纸质稿),送交至规财科0724室;

2.学校2021年秋学期至2022年春学期高中各校所设校内奖助学金和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发放台账(纸质稿),送交至规财科0724室;

3.学校2021年秋学期至2022年春学期食堂财务会审问题整改材料(纸质稿),送交至结算中心1408室。

四、需上报教育局人事科的材料

1.学校2022年度党组织工作计划;2022年学校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工作计划、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述材料纸质稿送教育局753办公室(直属党组织无需提供);

2.学校专职党务工作者、思政教师、学习强国管理员人员名册;党员活动室图片;2022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或体现在学校工作计划中)、方案(党员学习培训计划);上一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党组织书记讲党课讲稿、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上述材料打包,以单位名命名,发送至邮箱rsk009@163.com。

五、相关说明

1.请各校认真梳理总结,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局各科室做好审核及量化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真实,考评客观公正。

2.所有佐证材料的时间界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学校上报材料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7日。

3.其他科室相关工作,均由各科室根据平时收集的过程性材料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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