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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常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量:2838次

各中小学:

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打造“坛有优学”教育品牌,促进我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紧跟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的载体作用,大力宣传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伟大成就,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民法典,广泛宣传与师生员工教育教学、生活实践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活动主题

法治新时代

三、作品内容

作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创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运用生动、直观、形象化的方式,以标志性、艺术性的“小切口”体现“大事件大节点”。深入宣传与师生员工教育教学、生活实践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浅出进行解读,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作品要求

(一)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专业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普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注重讲述师生身边的法律故事,把镜头对准师生员工等,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二)严格按照主题、时长要求报送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作品按名称计1件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 输出格式为Mp4。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四)参赛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五)参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五、参赛方式

各校参赛者请将参赛作品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根据报送情况,择优向常州市教育局推荐。各参赛者请勿一稿多投,若有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工作,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参与创作,把征集评选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变成师生参与法治、感受法治的过程。要对参赛者做好深入细致的引导工作,引导参赛者制作符合要求的高质量作品,及时提醒参赛者避免出现往届常见的表达错误和细节缺陷等。

(二)遵守要求、按时报送。请各中小学于2022年9月22日前,将至少1件作品报送到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幼儿园及乡镇中小学自愿参加)。

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杨银生,联系电话:82825373,邮箱:jtsjyjfjk@126.com。

附件:

1.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作品推荐表

2.法治动漫微视频制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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