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食堂财务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量:325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苏教财〔2013〕10号)、《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常教计〔2020〕9号)、《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坛教计〔2020〕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行为,经研究决定,从11月8日起对全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学校食堂主办会计;
二、检查时间:11月8日――11月18日;
三、检查形式:分组检查(具体见附件);
四、所带材料:
1.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食堂单据凭证;
2.2022年10月食堂资产负债表、收支结算报表;
3.2022年10月食堂总账及科目余额表。
请参加检查人员带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不得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