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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量:4654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常财资[2022]3号)和《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布置会》的要求,我区教育系统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为顺利完成本次编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依据

1.编报范围:2022年度统计上报资产月报的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们批准成立且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编报依据: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作为价值依据,资产台账、资产卡片等资产信息为数量依据进行编制。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于2月17日前务必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报送工作。资产报告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三部分。报表的填报、审核和上报均使用资产云网报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电子政务网进入资产云平台),该系统网址:http://10.65.248.23/fcfa(财政专线),原地址:http://172.24.24.41(电子政府网)、http://10.65.205.44(财政专线)仍可使用,但新地址稳定性更好。

2.部门预算单位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年末数要与 2022年部门决算中资产相关表格中的数字核对一致,如有差异,要在分析报告中加以说明。

3.各单位要仔细清查盘点单位所属土地、房产、车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等资产的存量状况和使用状况,按照报表要求认真填报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将作为下一步教育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

4.表格填报完成后切记保存,待所有报表填报完成后再点击全表审核。对年报审核出现的结果,只允许出现下列“核实性”错误(①资产负债表:主要指标年末数与年初数增减变动不应超过20%;②在建工程情况表:工程建设情况为“已投入使用”,且未转固年限大于6个月时,请提供实际情况说明),核实性错误情况说明必须表述详实。

5.认真撰写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完善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并详细报告单位国有资产数据情况和管理情况。

6.各单位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教育局规财科联系,联系电话:82881805;资产云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950506026、13605148458、025-83633813、025-83633394、025-83633801。

以上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资产报告工作顺利完成,具体操作见附件。

附件:1.中小学教育资产监管网上报年报说明

2.资产年报操作培训PPT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2022填报操作指南-单户表

4.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5.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6.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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