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量:267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就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双减”各项规定,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各单位应严格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另请各单位于4月26日下班前将放假期间的带班值班表电子档报送至教育局办公室邮箱(jtqjyjbgs2022@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五一”劳动节带班值班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