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量:234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随着气温升高,全国各地中小学生涉水和游泳行为增多,溺水事故多发频发。根据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实际,聚焦防溺水教育、监护职责、水域巡查等关键环节,不等不靠,持续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和汛期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责任落实。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汲取以往溺水事故的教训,研判属地周边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把防止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季节特点和学生年龄特点,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细化预防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各校园主要领导要站在对师生生命安全极度负责的高度,亲自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确保高温时段、周末、端午节期间、暑假期间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校(园)应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主题班会教育和常规的“1530”安全教育,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教育的直观性和代入感。在周末高温时段循环播放防溺水音频材料,通过让学生们观看、收听因贪玩、好奇而造成的家庭支离破碎的后果,以此产生共鸣感和敬畏感。让学生把防溺水“六不”铭记在心: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2.不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要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水域游泳;4.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要参与下水施救溺水人员。
三、进一步加大家校联合力度,时刻严防严管。溺水事故常发生在学生在家无人看管期间。各校(园)要紧盯学生在家的重点时期,召开家长会或利用微信家校群、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督促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提醒家长做到“四知道”,即知道孩子去哪、知道孩子做什么、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何时归。学校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家长的宣传教育,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避免子女独自在家或私自外出形成监管真空。
四、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高温、汛期期间,各校(园)要结合近期防汛备汛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积极会同属地政府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工地矿坑的管控,逐步摸清危险环境,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强巡查,及时劝离水边嬉戏的学生,坚决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各校(园)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小时内第一次书面报告,其他事项后续报送,防止迟报、漏报、瞒报和虚报。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内含《防溺于未然》专题教育视频以及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