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督导室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量:4885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金坛区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方案>的通知》(坛教字〔202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材料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上报教师发展中心的材料
1.教师在常州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区级论文评选一等奖(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及以上的论文,汇总表及相关复印件;
2.各校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活动记录表。
以上材料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1520室(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局大楼15楼)。
二、需上报教育局办公室的材料
1.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中获集体奖励;
2.学校特色做法、创建、举措、成果或师生典型在区级以上媒体独立发表或推介(媒体含电视、纸媒、官网、官微等);
3.教师和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论文除外)。
以上材料分类形成目录,并将佐证材料(如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形成电子材料报送局办公室邮箱(jtqjyjbgs2022@126.com)。
三、需上报教育局规财科的材料
1.学校2022年12月份年度结转前的培训费支出明细表(纸质稿),送交至规财科0724室;
2.2022年秋学期至2023年春学期高中各校所设校内奖助学金和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发放台账(纸质稿),送交至规财科0724室;
3.2023年春学期学生伙食费结算台账(纸质稿),送交至规财科0724室;
4.2022年秋学期食堂财务会审问题整改材料(纸质稿),送交至结算中心1408室;
5.2022年秋学期至2023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生活补助发放单及银行代发回单(复印件),送交至资助中心1305室。
四、需上报教育局人事科的材料
1.学校2023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记录、2023年度党组织工作计划、2023年学校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计划、2023年党员冬训方案及过程性材料,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记录。上述材料所有中小学均需提供;
2.学校党建工作在区级及以上各类媒体平台,录用的宣传稿件、经验文章、视频等材料,时间跨度2022年8月-2023年6月,稿件提供纸质稿复印件、视频提供链接。上述材料所有中小学均需提供;
3.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党组织书记党课讲稿,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记录(2022年8月-2023年6月)。上述材料直属党组织无需提供,其他中小学需提供。
上述材料纸质稿分类装订后放入档案盒,封面注明报送单位,送教育局751办公室张宇晨处。
五、需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材料
1.各校《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2022-2023学年度任务清单及年度目标达成情况总结;
2.列表呈现出2022-2023学年度学校在研、在建和获奖的省、市、区等各级各类内涵发展项目(不含课题);
3.填写《2023年金坛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考核细则 (试行稿)》,并提供12个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按一学年填写和提供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稿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46办公室。
六、相关说明
1.请各校认真梳理总结,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局各科室做好审核及量化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真实,考评客观公正。
2.以上未明确时间界限的佐证材料统一时间界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学校上报材料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7日。
3.其他科室相关工作,均由各科室根据平时收集的过程性材料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