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区管校聘”教师流动和交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量:7111次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现就2023年教师流动和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流动
(一)城乡流动
根据2023年7月编制核定结果,核定超编的学校要在核定超编学科、超额人数内,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应学科教师参加流动,实现编制“消肿”。初中教师可申请到小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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