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流程和组织实施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量:3372次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苏财购〔2023〕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流程和组织实施要求明确如下。
一、政府采购流程
(一)采购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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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30804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流程和组织实施要求的通知.pdf
- 附件:20230804附件:1.《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92号).pdf
- 附件:20230804附件:2.2023年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框架协议”品目清单.xlsx
- 附件:20230804附件:3.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xlsx
- 附件:20230804附件:4.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审批表.xlsx
- 附件:20230804附件:5.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印发《关于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附件:20230804附件:6.“苏采云”平台框架协议采购人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