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场站建设运营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量:311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共充电场站运营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现决定开展公共充电场站建设运营情况排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排查范围
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场站,即在我区范国内、向社会公众开放经营、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场所。
二、排查对象
(一)由未纳入江苏省承诺公示管理的企业建设或运营的公共充电场站。
(二)由已纳入江苏省承诺公示管理的企业建设运营,但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的公共充电场站:
1.己废弃;
2.1/3及以上的充电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3.经应急、消防或供电部门认定,存在安全隐患;
4.群众反馈差、投诉多。
三、排查要求
(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公共充电场站体系是支撑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有力保障,也是新能源之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联产业,下系民生,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常州市新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排查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和政策支持方向。
(二)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填写附件2和附件3,并于9月18日前反馈至区教育局规财科,联系人:韩正军,电话:82881805,邮箱czsjtqjyj@163.com。
附件 1.常州市已纳入江苏省承诺公示管理的建设运营企业名单
2.未纳入江苏省承诺公示管理的企业建设或运营的公共充电场站排查情况汇总表
3.已纳入江苏省承诺公示管理的建设运营企业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场站排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