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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量:125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的通 知》(苏师干训〔2023〕34号)要求,现将“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及条件

我区推选3名候选人(幼儿园、小学、高中各1名)至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各校对照申报条件推选适合人选。

申报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已任,

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高尚的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办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省内外声望高、影响大、示范性强,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的

充分肯定和广泛敬重。所在学校特色鲜明、业绩显著、成果突出。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动力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

4.已获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具有三年以上正职校长经历,或集团校执行校长5年经历, 一般在48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50周岁。在乡村学校担任管理工作满8年以上者优先推荐。

5.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成果丰硕。原则上近5年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校长高端研修活动。

二、 培养周期及方式

培养周期为3年,通过创新平台、优化服务、协同共进、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以“整体化发展” “三主体发展” “共同体发展”为路径,分专题指导,分阶段实施,确保培育质量(详见附件1)

三、 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推荐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2)及《推荐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3),单位盖章确认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2.评审推荐。根据推荐名额,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至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

3.确定人选。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择优选拔,并上报常州市教育局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四、材料报送

各校请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表pdf稿、汇总表word稿发送至邮箱:1316656466@qq.com。 联系人:汤忠芳,电话:82368956。

请各校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和推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选出师德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候选人。

附件:

1. 关于组织实施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的通知

2. 第三期江苏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推荐培养对象申报表

3. 推荐培养对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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