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3-10-07 浏览量:2228次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区域内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2023年度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为保障申报材料的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3年10月8至10月18日
二、申报地点:市民中心A座0724室
三、申报材料所属期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四、相关要求:1.请各幼儿园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分类复印、整理、统计相关票据(正式票据),并如实填写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申请书。2.各幼儿园负责人应对本园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不按规定使用的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3.各幼儿园申报的材料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且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
附件:1.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2.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