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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量:128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金坛区老龄委《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敬老月”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单位在10月30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稿报送至电子邮箱:9033535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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