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量:6189次
各中小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全省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决整治中小学食堂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提高中小学食堂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吴军华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潘建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何丽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 芳 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汪 强 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谭年平 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伟民 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孔粉富 区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史天一 主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虞福平 区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主任
吴国芳 区教育会计结算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办”),办公室设在规财科,由王伟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赵永光、危敏、韩正军等同志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事务。各中小学要参照设立食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分工
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教育局规财科牵头,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在区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做好在相关媒体的新闻报道工作,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大力树立正面典型,维护好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等。(牵头局领导:潘建华)
政策法规科负责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的调查处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开展对相关食堂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等。(牵头局领导:潘建华)
规财科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完善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加强伙食费标准、伙食费缴纳、伙食费支出管理,推进食堂建设、食堂运营模式改革,调度和部署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等。(牵头局领导:潘建华、吴芳)
督导室负责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教育专项督导范畴及区教育局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利用区教育局满意度调查系统组织开展全区学校食堂师生满意度调查等。(牵头局领导:何丽华)
体卫艺科负责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营养餐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全流程全方位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推进食堂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建设,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强化“江苏省阳光食堂平台”管理等。(牵头局领导:何丽华)
建装中心负责完善大宗食材公开招标机制,强化食材采购源头治理,加强供货管理和监督,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优化食材采购评标方式等。(牵头局领导:吴芳)
结算中心负责细化落实伙食成本核算具体规定,采用适当方式组织食堂日常财务监督与收支审核。(牵头局领导:潘建华)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小组要深刻认识当前中小学食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集中力量坚决纠治学校食堂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专项治理的明显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根据任务分工,细化举措,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3.严格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领导小组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建立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违纪违规的政策界限,严肃处理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
4.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治理,找准监管短板漏洞,深刻分析问题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对专项治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