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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量:149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冬春季节气候严寒、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增加,历来火灾多发高发。11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业一办公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6人死亡;11月20日,无锡市惠山区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给当前火灾防范工作敲响警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结合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生命至上,隐患必除”“除患治违”等专项行动,根据《全区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坛安委办〔2023〕47号),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区校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是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类似山西吕梁煤矿失火建筑,各学校务必于12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火源电源、违章搭建、消防设施、联动机制等方面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攻坚。自即日起到12月底,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各学校要持续对校园内人员集中场所进行起底式排查,要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

三是持续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与提示,努力消除燃气安全突出风险。

四是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教育引导师生、家长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

五是统筹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全国以及省、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和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各学校要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

六是全面强化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各学校要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增强第一时间报警意识,提升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

请各学校于12月29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电子邮箱:jtjyjajk@163.com。

附件:教育类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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