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坛区教育系统“践行三信教育 共谱龙年华章”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局妇联 发布时间:2024-02-20 浏览量:145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中华儿女是龙的传人,龙文化源远流长,为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推进“永葆信仰 坚定信念 提振信心 传承践行华罗庚精神 助推教育高品质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举办金坛区教育系统女职工“践行三信教育 共谱龙年华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
1.歌舞类(歌曲、舞蹈)
2.美工类(绘画、手工)
二、参评对象
金坛区教育系统在职女职工
三、参评要求
1.参赛作品应坚持原创,以“龙”元素为切入点,用绘画、手工、歌曲、舞蹈等形式进行诠释,践行“三信”教育,展现新时代女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聪慧多彩的巾帼风姿。
2.绘画(素描、水粉、水彩、油画,中国画皆可,不含儿童画)、手工类专用工具及纸张自备,作品风格不限,限1小时以内现场创作完成(杜绝半成品)。歌曲(唱法不限)、舞蹈(风格不限)类限时5分钟内完成。各参评项目均需同一单位三人以上团体参加。
3.本次活动不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各校可以各推荐一个美工类和一个歌舞类项目。如不具备评选条件的,本次可不推荐。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预赛(2月28日——3月5日)
1.按时报送。各校于2月26日前将参赛报名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民中心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6办公室,联系人:朱小芳,联系电话:82801879,电子邮箱:rsk1852@163.com。
2.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小组现场观看歌舞类参赛节目,评审出参加区级决赛的项目。
第二阶段:全区决赛(3月上旬)
由区教育局组织决赛,邀请专家评委现场评比后确定奖项若干名。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广泛动员,认真筹划,积极参与。
2.评审标准。一是创新性:独特新颖,令人耳目一新。二是表现力:风格强烈、富有感染力。三是匹配度: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把握时代旋律,既契合主题,又展示女教工特有风采。
附件:“践行三信教育 共谱龙年华章”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