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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食堂财务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量:3069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苏教财函〔2022〕20号)、《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常教计〔2020〕9号)、《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坛教计〔2020〕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行为,从4月9日起对全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学校食堂主办会计;

二、检查时间:4月9日――4月19日;

三、检查形式:分组检查(具体见附件);

四、所带材料:

1.2023年食堂总账、明细账;

2.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食堂单据凭证;

3.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食堂资产负债表、收支结算报表;

4.2024年3月食堂总账及科目余额表。

请参加检查人员带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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