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坛区第三批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评估认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量:195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教基〔2020〕25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金坛区第三批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评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上午9:30
地点: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凌云路6号)报告厅
二、认定对象
华罗庚实验幼儿园、东方新都分园、岸头佳园分园、九洲里分园、儒林镇中心幼儿园、河头分校
三、认定程序
采用集中汇报的形式。各校分管校(园)长对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环境创设、设备配备、队伍建设、推进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专题汇报,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汇报内容以文本和 PPT 方式呈现。
四、相关要求
各校提前调试好PPT,并打印《金坛区第三批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认定申请表》盖章稿一式六份带至会场。注意往返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