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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629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7号)要求,现就“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2021年、2022年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

二、推选程序

1.自主申报。各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自主申报,由领衔人填写《江苏省“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建设方案》(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

2.辖市(区)推荐。区教育局根据推选要求及分配名额,择优报送至市教育局。

3.综合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材料评审后,择优进入答辩复评,确定团队名单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单位认真研读评选通知,积极开展省级“四有”好教师团队申报工作,并于4月1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附件2和附件3,其中附件2和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须A4纸双面打印,并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需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属实。附件2和附件3电子稿(PDF形式)发送至邮箱:903353564@qq.com,纸质材料报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5,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852。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四有”好教师团队省级重点培育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建设方案

3.江苏省“四有”好教师省级重点培育团队推荐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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