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负担情况督查整改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量:2225次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本学期,教育部、省教育厅进一步聚焦义务教育阶段过重作业负担。为督促我区各校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负担情况督查整改活动。
一、督查对象
全区小学、初中。
二、督查内容
专项督查重点为作业负担,详见督查反馈表(附件)。
三、督查方式
采用检查学生作业、随访师生、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研。
四、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5月14日-15日,全区中小学由校长室牵头对照《常州市金坛区义务教育作业负担情况专项督查反馈表》所列督查内容,对本校作业负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5月15日,学校将作业负担情况专项督查自查报告(文字版)的纸质盖章版扫描为PDF文档报区教育局基教科邮箱jtjyk2014@163.com,自查报告要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签字。
2.区域督查。5月16日-17日,区教育局组织督查组,对30%左右中小学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报告电子文本上报大市教育局。
五、督查要求
1.各校要加强学生作业负担监测,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开展全面摸排,准确把脉学生作业负担情况,有效推动规范落实办学行为。
2.督查组对照督查要点,将督查中现场发现的问题情况、整改意见,当场反馈给受督查学校。反馈对象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教导处主任和副主任。
3.各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双减”文件要求,加强作业考试管理。受督查学校根据督查反馈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和督导室,按时依标落实整改。
4.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作业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造成群众反映强烈、产生不良影响的学校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予以问责。
附件: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负担情况专项督查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