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4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量:379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2号)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区乡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下同)任教教师(含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副职以下校领导)。乡村中小学校涵盖辖市(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师德师风,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立德树人成效突出,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培养对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之后)。
(五)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推荐名额
我区推荐名额为1-2人。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申报,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填写内容审核后报送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二)区域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对申报材料认真核查、组织遴选,择优推荐报送至市教育局。
(三)综合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奖培措施
(一)对入选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人员给予奖励,适时安排疗休养。省级培训设立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训专题,进行培养培训。
(二)将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当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养培训。
(三)对长期从事乡村教育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推荐相关荣誉。
六、材料报送
请单位于2024年6月12日(周三)前报送以下材料:
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附件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附件2以excel格式报送;
2.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合并装订成一册。支撑材料要有目录,并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903353564@qq.com;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852。
附件:
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2.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