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职教科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量:425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省金坛中专: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根据省、市语委、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区语委、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典耀中华 赓续文脉”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篇目,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结合不同学科教学,深入挖掘经典蕴含的时代价值和现代表达形式,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区语委、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联合主办,区教师发展中心协办。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设置
1.参赛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组别设置。设学前教师组、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3个组别。
四、比赛形式
1.参赛选手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编写教案并录制微课视频,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微课视频应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须有体现教师诵读、部分板书书写和教学设计(含教学课件)等画面。
3.教学内容要深入挖掘经典蕴含的跨时代价值,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用好江苏、常州、金坛丰富的历史资源,有机融入日常生活。
五、参赛内容及作品要求
(一)篇目选择
1.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根据所教学段,须在教育部中小学统编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选取一首经典诗词作品作为主要讲解篇目。如确因串讲、对比讲解等需要,可超出规定范围,选择少量有明确出处的辅助讲解篇目。
2.学前教师组应选择符合幼儿认知特点的经典诗文,包括近现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文学作品,体裁不限。
3.各组别讲解篇目包括辅助篇目均不得选用外国作品、网络作品、佚名作品以及自创作品。一旦违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二)视频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4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时长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 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需出镜。
每名参赛者提交1个参赛视频(将教学微课、课件等资源以完全嵌入的方式保存为1个文件),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组别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不可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或单位等信息。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
六、比赛组织
1.初赛选拔。各校自行组织选拔赛,形式自定,推荐1—2个优秀教师参加区级比赛。小学和中学教师组有非语文学科(专业)教师参赛的,可单列推荐报送,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每组别数量不超过3个。
2.区级比赛。由区语委、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和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奖,优胜者将推荐参加市级比赛。
3.市级展评。由市语委、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和市教科院组织专家根据《2024年常州市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见附件1)进行评审。
七、评奖办法
区级比赛由主办方组织评委评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八、报名要求
各校于7月3日前将推荐选手参赛视频和填写好的《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一同报区教育局语委办邮箱。区教育局语委办联系人:左老师,联系电话:82368926;邮箱:775380901@qq.com。
附件:
1.2024年常州市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
2.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