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金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量:2849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推进《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德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有效实施,科学规范德育管理,全面提升德育工作内涵,决定对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
各校系统梳理、认真总结本学年度德育工作情况,对照《2024年金坛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考核细则》(附件),填好“自评概述”,打好“自评分”,同时将填写好的《考核细则》(电子稿)以“学校全称+2024年金坛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考核”命名发送邮箱。
二、组织考评
各校依据《2024年金坛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考核细则》,全面做好台账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及《考核细则》中涉及的支撑材料汇总,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基础教科。区教育局将成立德育工作考评小组,对学校的德育材料进行审核、考评。
三、总结推广
考核的目的在于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实效。各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填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对工作优秀的学校和先进经验,进行荣誉表彰,并组织推广学习。
四、报送时间
各校考核的自评电子稿材料,于7月5日下班前发送邮箱305066875@qq.com;各校的《德育细则》(盖章)和考核纸质材料于7月12日下班前报送基础教育科746室,联系电话:82886182,联系人:吴良辉。
附件:2024年金坛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