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督导室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量:3769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金坛区中小学办学水平考评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坛教字〔2024〕39号)文件要求,现将材料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上报教师发展中心的材料
教师在常州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区级论文评选一等奖(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及以上的论文,汇总表及相关复印件。
以上材料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1520室(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局大楼15楼)。
二、需上报教育局办公室的材料
1.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中获集体奖励;
2.学校特色做法、创建、举措、成果或师生典型在区级以上媒体独立发表或推介(媒体含电视、纸媒、官网、官微等);
3.教师和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论文除外)。
以上材料分类形成目录,并将佐证材料(如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形成电子材料报送局办公室邮箱(jtqjyjbgs2022@126.com)。
三、需上报教育局规财科的材料
1.学校2023年12月份年度结转前的培训费支出明细表(纸质稿),送交至规财科0723室;
2.学校2023年秋学期至2024年春学期高中各校所设校内奖助学金和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发放台账(纸质稿),送交至规财科0723室。
四、需上报教育局人事科的材料
(一)2023年秋学期党建工作材料:
1.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支委)分工安排;
2.2023年秋学期“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会议记录;
3.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
4.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支部书记、党员教师发言材料、谈心谈话记录等);
5.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对照发言材料、会议记录等),此项仅普通高中需要提供。
(二)2024年春学期党建工作材料:
1.2024年度学校党建工作计划;
2.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2024年春学期“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会议记录;
4.2024年春学期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过程性材料(未调整无需提供);
5.2024年春学期师德师风建设材料(涉及全体教职工的选送几份即可);
6.2024年春学期党建工作宣传稿件录用证明材料(链接、复印件、截图等);
7.党纪学习教育材料(《党支部工作一本通》、会议记录等)。
上述材料交至人事科727室。
五、需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材料
《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2023-2024学年度任务清单及年度目标达成情况总结;列表呈现出2023-2024学年度,学校在研、在建和获奖的省、市、区等各级各类内涵发展项目(不含课题);填写《2024年金坛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考核细则》,并提供12个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本项材料要求具体见《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金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上述材料纸质稿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46室。
六、相关说明
1.请各校认真梳理总结,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局各科室做好审核及量化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真实,考评客观公正。
2.所有佐证材料的时间界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学校上报材料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6日。
3.其他科室相关工作,均由各科室根据平时收集的过程性材料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