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量:2680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名班主任队伍管理,发挥名班主任引领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1年、2022年、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特级、高级、骨干班主任;
2.2023年9月—2024年8月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不得参与评价;
名班主任称号,以最高称号取得时间进行统计和评价。
二、考核方式
(一)自主申报
1.“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常州市骨干班主任”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向所在学校提交评价申请。
2.“常州市特级班主任”采取视频展示的方式,围绕班主任的带班理念、育人成效等内容,展示育人工作的创新做法,内容真实、生动,积极向上,结构清晰。视频文件名为学校全称+班主任姓名,视频开头标明学校全称、班主任姓名,片尾附班主任教育理念,视频文件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学校评价。学校成立名班主任年度评价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工作,通过评价人员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三)区级复核。区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和“常州市骨干班主任”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市教育局。
(四)市级认定。市教育局对通过复核的“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和“常州市骨干班主任”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结束后,发文认定通过评价人员名单。
三、评价内容
(一)师德师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班理念。具备全面育人理念,着眼学生终身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双减”要求,能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育人成效。具有精湛的教育艺术、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在培养学生品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经验丰富,所带班级在学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同行认可度高。
四、评价结果
本年度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评价合格的名班主任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办法详见《关于印发<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号)。评价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五、材料报送
(一)9月10日前,各有关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分别制定“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和“常州市骨干班主任”年度评价办法,并向区教育局报备,评价办法报送到邮箱305066875@qq.com。
(二)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对“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和“常州市骨干班主任”的评价并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汇总表》(附件2),并将“名班主任年度评价申报表”和“汇总表”打包以“学校全称+名班主任评价”命名后,发送邮箱305066875@qq.com。
(三)10月25日前,特级班主任报送评价育人视频到邮箱305066875@qq.com,联系人:吴良辉,联系电话:82886182。
六、组织保障
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名班主任评价工作,制定相应评价办法,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名班主任典型案例,“讲好班主任故事”,引导师生拥护、家长支持,营造全社会尊敬班主任群体、支持班主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申报表
2.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