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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市第四轮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结对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量:247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常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常政办发〔2016〕88号)和《关于开展第四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常州市第四轮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结对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四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结对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23年9月-2024年8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关于开展第四轮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的通知》、“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结对协议书”、“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2)。

三、考核办法

1.每个考核对象需填写《常州市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年度考核表》(附件3)一份,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履行职责结对情况的相关证明、论文或论著复印件。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应由结对学校经办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并装订成册。考核对象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5办公室;

2.区教育局负责对本区域内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直属学校由市教科院组织考核);

3.市教科院汇总全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4.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号),年度考核合格的优秀教师每人每年给予奖励0.5万元,年度考核优秀的优秀教师每人每年给予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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