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组织人事科>> 内容
关于做好第七批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选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量:399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实施意见》(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第七批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跟岗锻炼的优秀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常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爱岗敬业,谦虚好学。

三、选拔程序

1.自主申报。满足条件的个人自主选择导师进行申报(名单见附件3),经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2.区级推荐。区教育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择优选定推荐人选,按推荐名额报送至市教育局;

3.综合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员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29日前向常州市教科院报送以下材料:

1.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申报表(附件4,一式1份,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2.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3.材料报送地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5办公室,联系人:褚老师,联系电话:82881852;电子信箱:903353564@qq.com。

五、其他事项

1.跟岗锻炼时间为2周,初定于2024年10月21日~11月1日期间开展。学员跟岗期间,请自觉遵守跟岗学校规章制度,服从跟岗学校管理;

2.跟岗锻炼结束后的学年内,学员须在区级及以上层面进行教学展示;

3.跟岗锻炼结束后1个月内,学员应向市教育局提交跟岗锻炼学习总结;

4.申报过程中,任教年限、业绩成果、科研论文、所获荣誉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附件:

1.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实施意见

2.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推荐名额

3.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导师名单

4.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申报表

5.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推荐汇总表

昨天访问: 386671  |  今天访问: 310630  |  本月访问: 4043542  |  上月访问: 8789295  |  访问总数: 280289060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