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坛区中小学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总结性评估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量:2146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2021年,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五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经过金坛区各中小学三年的共同努力,全区第五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得到全面实施。为不断地总结经验,反思不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教育局拟对各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性评估。现将总结性评估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性评估重点
重点评估规划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1.学生发展:身心发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兴趣特长、学习动力;
2.课程发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资源建设、师生评价;
3.教师发展:优秀教师、教师发展、教改科研、教研组建设;
4.学校管理:方向定位、项目管理、智慧校园、学校治理;
5.自选项目:特色鲜明、示范辐射、省市影响。
二、总结性评估时间
2024年11月
三、总结性评估的组织和方式
(一)各校自评
各校系统梳理、总结规划实施的所得所思,客观分析得失原因,认真填写《第五轮学校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自评表》、《第五轮学校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指标》(附件1和附件3)。
(二)组内集中展评
教育局将各中小学分为8组,各组第一位为牵头学校。(附件5)
1.各组向区教育局递交《金坛区中小学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申请书》(附件2),集中展评时间和评审专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另行通知。
2.组内学校集中展评:由各校校长重点介绍规划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分析未落实的原因(各校PPT汇报8~10分钟);
3.专家点评。评审专家现场点评,展评后填写《金坛区中小学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实施总结性评估情况记载表》(格式文本见附件4),于11月底前,将纸质稿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4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04388554@qq.com。
(三)全区集中评审观摩
各组推荐一所主动发展优秀的学校参加全区的集中评审观摩,学校先进行限时12分钟的汇报,专家进行现场点评,互动提问。
希各组和各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总结性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四、材料报送
请各中小学在2024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附件1、3将纸质稿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4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04388554@qq.com。
附件:
1.金坛区中小学第五轮学校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自评表
2.金坛区中小学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申请书
3.金坛区中小学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指标
4.金坛区第五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实施总结性评估情况记载表
5.分组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