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量:308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和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校车监督管理力度
各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绝校车违法违章,实行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维护好学生乘车秩序和规范。优化运行线路安排及停靠点,积极招募志愿者,保护学生候车时的安全。督促校车公司做好日常安全管理,每日检查校车车况,动态监控校车实时运行情况,定期开展驾驶员身体健康检查,严防交通事故。
二、严格外出活动安全管理
各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科报备。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谋划、统筹安排集体外出活动,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旅游公司和承运车辆。对带队学校领导和教师开展行前安全培训,对学生乘坐车辆、驾驶人员、出行路线、活动地点、活动项目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完善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活动中,带队教师要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三、加强校内外交通管理
各校要严格落实《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护学机制作用,同时优化上放学时段校园门口交通组织,做到人车分流,全力维护好上放学时段校园门口交通秩序。严格把控外来车辆入校,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位,新能源车尽量远离建筑物,优化校园内车辆通行路线,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区域。
四、全面落实学生安全教育
各校要常态化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文明排队乘车,禁止在车上打闹,上下车要注意来往的电动自行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外出活动之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行为规范、活动纪律和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