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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云龙等同志的任职前公示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量:7632次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对下列15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周云龙同志拟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中学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崔恒青同志拟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李俊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段玉裁中学副校长;

徐凯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良常中学副校长;

孙菊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朝阳小学副校长;

赵丽娟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尧塘分校副校长;

纪佩桦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朱林中心小学校长助理;

薛黎霞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姜颖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张笑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徐莉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经开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唐丽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万小燕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王明科同志拟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老干部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张琴同志拟任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妇联主席。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与教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82825373、828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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