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云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量:3124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周云龙同志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中学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崔恒青同志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王明科同志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老干部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张琴同志任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妇联主席。
上述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希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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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周云龙同志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中学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崔恒青同志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王明科同志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老干部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张琴同志任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妇联主席。
上述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希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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