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遗属补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量:1282次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对2016年金坛市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对象进行调查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教育系统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对象进行调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享受遗属补助对象。
二、提交材料
1、未满18周岁人员:学生提供就读证明,非在校人员出具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满18周岁人员:学生提供就读证明,其它人员提交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是否另行婚嫁”、“是否健在”、“是否无固定收入”证明;
3、《2016年度遗属补助调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三、材料上报时间
2016年12月8日前(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8291500)。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