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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通告

信息来源:职教科    发布时间:2025-08-04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常教监管〔2025〕3号,以下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要求

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类别。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由政府部门参与举办,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如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中心、社区教育机构、高等院校等;二是经县(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列入市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白名单”的机构(查询网址:https://jyjyw.changzhou.gov.cn/pxjgxt/);三是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如非遗传承人工作室、非营利性协会组织等。

(二)人员资质。所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人员须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规范(指引)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课程。开设有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非学科类课程,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有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学科类培训课程和境外课程不得进入学校。

(四)收费上限。坚持公益性原则,收费标准明显低于第三方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每门课程每学期生均收费不得超过500元。需要学生购买器材用具的,要在申报材料中注明种类、数量、标准及参考价格。

(五)其他条件。第三方机构信用状况良好,未被有关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无不良记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预收费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形。

二、遴选程序及办法

1.自主申报。符合资质要求的非学科机构自主申报进校园服务课程,填写申请表,并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交评审材料。

2.专家评审。区教育局会同科技、文旅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评审,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评审,择优选定拟入围的第三方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和引进费用标准。

3.公示。评审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将第三方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和引进费用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纳入备选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三方机构,纳入我区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备选库,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和引进费用标准,向社会和学校公开,提供给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

三、申报材料清单

1.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见附件)及承诺书(见附件);

2.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资质、从业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健康体检证明等复印件;

5.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相关佐证材料;

6.课程方案介绍(见附件)

7.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按清单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8月11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职教科(市民中心A座755室,联系电话:82801813)所有资料应加盖机构公章,确保真实有效。并将附件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tjyjzjk@126.com。

第一批申报并获得公示的机构,根据省、市最新要求,需补充填写《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见附件)并按上述要求报送。

附件: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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