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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量: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俊同志任金坛区段玉裁中学副校长;

徐凯同志任金坛区良常中学副校长;

孙菊同志任金坛区朝阳小学副校长;

赵丽娟同志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尧塘分校副校长;

纪佩桦同志任金坛区朱林中心小学副校长;

薛黎霞同志任金坛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姜颖同志任金坛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张笑同志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徐莉同志任金坛经开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唐丽同志任金坛区朱林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万小燕同志任金坛区指前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上述同志中,副职校长(园长)任期自进入试用期之日起计算,校长助理转任副校长的自2026年1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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