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量: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俊同志任金坛区段玉裁中学副校长;
徐凯同志任金坛区良常中学副校长;
孙菊同志任金坛区朝阳小学副校长;
赵丽娟同志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尧塘分校副校长;
纪佩桦同志任金坛区朱林中心小学副校长;
薛黎霞同志任金坛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姜颖同志任金坛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张笑同志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徐莉同志任金坛经开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唐丽同志任金坛区朱林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万小燕同志任金坛区指前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上述同志中,副职校长(园长)任期自进入试用期之日起计算,校长助理转任副校长的自2026年1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