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包服务项目管理和核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6-05-20 浏览量:次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外包服务专项核查的通知》(坛财字〔2026〕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核查工作和后期管理强调如下几点。
一、认真做好核查准备
各校(园)长、科室负责人应亲自过问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一核查前期上报项目材料,确保规范。相关工作最迟于5月22日前完成。
二、严格外包服务项目管理
1.厘清外包服务范围。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划定外包边界,属于学校工作范畴内事项一律不得外包。
2.做好项目前期研判。外包项目须足额落实预算资金,同步完成前期可行性论证,无预算经费、未进行前期论证的项目不得实施。
3.规范招标采购与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流程和组织实施要求的通知》(坛教字〔2023〕45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合同条款依规结算支付,杜绝超额拨付、提前拨付等违规行为。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外包服务专项核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