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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6-05-26    浏览量:

为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落实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现就做好2026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小学毕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

1.入园对象: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本区户籍幼儿或监护人在本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入园条件:持有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3.报名办法及时间:各幼儿园在5月26日发布招生通告。家长携相关材料到幼儿园现场报名并同步在“我的常州”APP上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及操作办法详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二)小学

1.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儿童。

2.入学条件: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入学办法:(1)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2)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华罗庚实验学校滨湖分校的空余学额采取抽签招生的办法分配,具体时间及操作办法详见学校招生通告;(3)民办常州博雅实验学校小学部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4.时间安排:

5月18日至6月18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5月26日,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7月1日至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

7月14日,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滨湖分校进行抽签录取,并实时公开结果;若民办常州博雅实验学校小学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7月18日,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0日前,各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三)初中

1.入学对象:本区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2.入学办法:(1)华罗庚实验学校、岸头分校、尧塘分校,河头实验学校、水北实验学校、指前实验学校、儒林实验学校、青少年体校等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结)业生,实施对口直接升入其初中部入学;(2)农村小学毕(结)业生,按施教区相对就近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入学;(3)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五中学、段玉裁中学、良常中学和汇贤中学等6所初中校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学生入学;(4)民办常州博雅实验学校初中部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其小学部毕业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免试直升其初中部入学。

3.时间安排:

4月7日至14日,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毕业暨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5月18日至6月28日,有金坛区户籍但在常州大市以外就读、要求回金坛区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在外地就读,要求到金坛区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5月26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5月27日至29日,民办常州博雅实验学校初中部接受报名,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由监护人在招生入学系统中为其自主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

6月12日,若民办常州博雅实验学校初中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0日前,各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四)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原则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持有不少于3个月的居住证。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均可通过招生入学系统提出入学申请。

(五)多孩子女长幼随学

同一家庭多孩且在同一学段(小学、初中分属不同学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在新生入学时提出“长幼随学”申请,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到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六)特需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适龄盲、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常州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重度的(IQ值在55以下)适龄智障儿童到常州市金坛区启智学校报名;经常州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轻度的智障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学区小学负责学籍注册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博雅实验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对于烈士子女、符合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二、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评价分A、B、C、D四个等第,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2.学业水平考核。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各小学制定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方案和学科考查指导意见。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详见附件,由招生入学系统自动生成),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验印时间为6月25日前。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教育局将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是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的重要保障,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务实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持续健全公平入学、规范办学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群众教育获得感与满意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全面压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方联控联保责任,健全常态化、动态化控辍保学责任体系,规范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时精准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信息,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专项台账,全覆盖开展排查摸底、精准落实劝返复学措施,牢牢守住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不失学辍学底线。

3.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的报名入学(园)通告、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招生简章、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统一时间通过互联网方式公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告或招生简章,要明确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青少年体校(第二中学竞赛训练管理处)继续采用面向全区选拔的方式,从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七年级起招收队员。

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标准班额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规范,针对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严禁通过意向登记、分班承诺等形式提前招生,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或音视频资料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不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线下招生。各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规范实施随机均衡分班,分班时要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等参与监督,及时公布分班结果。今年将持续聚焦招生领域违规乱象,将违规行为排查、监督执纪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学校规范办学常态化治理重点;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规范办学主体责任。

5.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招生服务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长信箱、招生入学热线等,畅通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为82801833(幼儿入园)、82824278、82886070、82881859(义务教育阶段入学)、82882360(转学)、82881805(施教区咨询)、82881859、82824937(办公室);监督电话为82881815、82801870。各中小学咨询电话见“金坛教育服务”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的“2026年招生、转学咨询联系电话-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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