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小学暑期校舍维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0 浏览量:3875次
一、项目划分
(一)工程名称:更换落水管、金属制品工程
1、建设单位:金坛市明珍实验学校等12所中小学校
2、概算投入:34万元;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工程名称:围墙、瓦屋面翻建改造工程(2)
1、建设单位:金坛市儒林中学等3所中小学校
2、概算投入:22万元;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 报名资质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其中更换落水管、金属制品工程必须具有金属门窗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二)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专业和资质等级: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三)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信誉良好
三、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采用现场集中报名;
(2)投标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必须在资审合格后17日下午14:00~16:00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缴到教育局四楼校管办“1”,同时校管办开具收款收据(开标时必须提供);
(3)投标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到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同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明,包括第二代身份证、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原件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至少为资审时前一个季度),如不能提供全部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预审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金坛以外企业在公告截止日前到金坛市建管处办理进市投标许可,出具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原件2份;
(2)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委托人必须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原件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至少为资审时前一个季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投标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到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原件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至少为资审时前一个季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金坛以外企业提供金坛建管处出具的进市投标许可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上述资料均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同时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及被委托人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单位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不同的证件必须分开复印。
五、报名、资审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 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6日;
(2)集中报名、资审时间:17日上午9:30~10:30;
(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四项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金坛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报价中标。(抽取k值)
七、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资审合格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后当天(17日下午16:00~18:00在校管办“1”)领取招标文件,资审合格不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不得领取招标文件且不得参加投标;资审合格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含到现场但未提交标书的)投标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不予退还。参加投标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日期满后次日即退还(无息)。
八、联系人: 黄 辉 13701481092 82835532
朱政源 13921022828 8283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