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金坛希望幼儿园(简易)”的批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2 浏览量:3965次
金坛希望幼儿园(简易):
你园提交的关于申请举办学前教育并设立“金坛希望幼儿园(简易)”的报告收悉。经对你园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实际办学情况的审核和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结合《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等要求,基本符合简易办学要求,同意举办金坛希望幼儿园(简易)。具体内容与相关要求如下:
1.幼儿园名称为“金坛希望幼儿园(简易)”,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32070360000311,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2014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1日)。
2.所举办教育机构性质(类型):民办幼儿园
3.园长:戴国财;
4.法定代表人:戴国财;
5.办学地址:金坛市南环二路108号;
6.招生范围:按金城镇学前教育“十二五”规划执行。
经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必须依法办学,严格按照许可的办学项目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并及时到市民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