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941次
各中小学: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07年9月9日至15日是第十届全国推普周,根据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07〕3号)和江苏省语委、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2007〕4号)及常州市《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常教语〔2007〕4号)的要求,我市将围绕推普周组织开展“雅言经典天下传--中华诗文诵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增强民族自豪感,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有力举措,是宣传和贯彻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社会知晓度的一项新的措施。“经典诵读活动”要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载体,通过诵读,学习古代及现当代优秀诗文,掌握、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要在全校掀起诵读经典的热潮,让广大中小学生在诵读中弘扬,在弘扬中整合创新,让中华文化发扬光大。
二、诵读内容为优秀中华诗文,包括:优秀的古典诗文(如唐诗、宋词、元曲等)、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以及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新成就的优秀作品。
三、诵读活动以学校为主阵地,充分发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参加。各学校要结合语文教学和社会实践课程开展诵读活动,根据不同年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分为幼儿、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类别分别开展。要在学好语文课文中有关诗文的基础上,扩大诵读量。
四、各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可采取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如诵读沙龙、诵读讲座、诵读表演、诵读比赛、诵读小分队进社区等。
五、请各校语文教研组牵头,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在9月中旬适当开展相关的诵读活动。届时我们将于9月下旬在某学段举行全市的经典诵读比赛(具体通知另发)。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中语组
金坛市教育局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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