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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召开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775次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总结公民教育项目学校前期经验,布置本学年公民教育的要求,促进我市公民教育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现场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54日(周三)上午8:50——10:30830报到) 二、会议地点   常州市第三中学  

三、参加人员   1. 辖市区分管公民教育的教研员。   2.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公民教育指导教师或政治教师1名。   3.局属初中校思想品德教师1名。  

4.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学校指导教师1名。  

项目学校名单如下:  

高中: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初中: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金坛市第二中学、金坛市第三中学、金坛市第五中学、郑陆初级中学、东青实验学校、焦溪初级中学、礼河实验学校、邹区初级中学、新北区实验中学、圩塘中学、汤庄桥中学、潞城中学、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常州市勤业中学、常州市同济中学、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常州市花园中学、常州市北环中学、常州市兰陵中学、常州市翠竹中学等。  

小学:李公朴小学、马杭中心小学、牛塘中心小学、横林实验小学、湖塘桥中心小学、东青实验学校、郑陆中心小学、邹区中心小学、邹区东方学校、常州市实验小学、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丽华新村第二小学、勤业小学等。   5.欢迎全市各中小学派教师观摩现场会活动。  

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活动。  

   

常州市教育局德育处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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