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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参加常州市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281次

各中小学:

为及时交流各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积累的教学经验、推广优秀成

果,进一步促进综合实践活动正常、健康地向前发展,从而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各项目标,常州市教研室决定组织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评选活动。

根据常州市教研室通知精神,我市教研室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参加这次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认真学习常州市教研室通知,吃透通知精神,明确参评案例要求。

2、所选案例一定要是已经组织过的活动,而且学生也有亲历的体验和感受。绝对不要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杜撰的活动上。

3、我市各中小学原则上至少须递交一篇,多交不限,到时我室将在网上公布各校上交数及我室评比选送结果。

4、案例(文本打印稿)送交我室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

因为常州市教研室对这次参评的活动案例提出的要求高,有很多新规定,而且送交案例参评的时间紧,从现在落实案例、着手修改案例到送交案例参评期间时间极短,而且其中主要时间是春节期间和新学期开学阶段,只有抓在前头,才能到时交出满意的作品。如果拖到开学,肯定只能仓促应付,甚至完不成任务。因此,各校要珍惜这次评选机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具体负责人要赶在学校放寒假前及早落实准备选送参评的案例,指导和帮助原活动设计和组织老师根据要求认真修改案例,形成文本,并按我室规定时间上交案例。

附:常州市教研室通知《关于组织常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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