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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金坛市职业学校专业课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628次

金坛市职业教育中心: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常州市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教发[2006]30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专业课教学研究,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决定在全市职业学校开展专业课评优活动。现将有关评优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05年前在编的我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二、评优办法  

1.参评教师由学校专业部负责推荐参加比赛,比赛分说课和上课两部分,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评委将对参加比赛的教师整个教学实施过程中根据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见附件)教学时间为90分钟。  

2.评价的主要观察点  

A.教学理念 20%   

B. 教学环节、过程合理性 20%  

C. 教学的方式、方法的选择 30%   

D. 学生学习的有效性 30%  

上4项内容作为主要的观察点加以评分,评分采用比较法和不计名投票的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报名办法  

由学校专业部为单位推荐2名教师于2008年10月10日前交教务处。  

四、奖励办法  

本次评优活动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获一等奖的教师将参加常州市专业课教学评优活动。  

附件:专业教学评优活动评分表   

  

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200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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