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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中小学培训“项目招标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951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项目化管理工作,提高培训项目的规划、管理水平及活动效益,根据区教育局2017年度师干训工作意见,拟在全区试行培训“项目招标制”,面向全区中小学推出一批教师培训招标项目,让有意向、有条件的学校竞标承办,以激发学校工作的主动性并提升校本培训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适合于在中小学举办的区级及以上级教师培训项目。  

二、招标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金坛中专、国训中心、幼儿园等。  

三、实施办法  

1.由教师发展中心及教育局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需求规划招标项目,并由教师发展中心在“金坛教研网”统一发布项目招标书。  

2.有承办意向的学校填写项目投标书,并按标书相关要求上传或提交。  

3.招标单位对投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承办单位,并以文书告知。  

4.招标单位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完善、确定培训方案并按计划实施,招标单位负责过程指导、组织协调、保障和监督。  

5.培训结束后,招标单位对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并按招标项目书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等事项。  

四、组织保障  

各校应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在认真做好校本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区域培训项目竞标工作,努力提升校本培训水平;教师发展中心及教育局相关部门将从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出发,认真规划培训项目,鼓励、协助、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培训项目,以充分发挥区域优质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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