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933次
根据《关于开展骨干教师支教活动的通知》(坛教人字〔2013〕2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4年骨干教师支教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办法与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教育局审定的2013、2014年市区学校选派到农村学校支教的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1.支教骨干教师与受援学校制订的学科建设方案、发展目标及其落实情况对照说明;
2.支教工作的过程性材料(支教教师及受援教师的备课本、听课本、教研活动材料、教科研工作材料、学科建设材料、师生发展材料等);
3.支教工作取得的实效(支教教师所带班级教学实绩、支教学科抽考等重大考试整体成绩比对,各类证书等成果证明资料);
4.支教教师个人总结(电子稿及文字稿)。
三、考核程序
1.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填写《金坛市骨干教师支教鉴定表》(附后)。鉴定表及本通知“考核内容”中的相关材料于10月13日前一并交教师发展中心继教办。支教教师个人总结电子稿同时上传至jtfzp@126.com。
2.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审核过程性材料、访谈受援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综合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奖励办法
获优秀等级的支教教师,享受学校同岗位级别教师中最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教育局每年奖励6000元;考核合格的教师,享受学校同岗位级别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同时教育局每年奖励3000元;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按学校规定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另外,受援学校按局标准等额配比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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